山东清水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烯丙基二甘醇二碳酸酯联产2000吨/年马来酸二甲酯、2000吨/年丁二酸二甲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山东清水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烯丙基二甘醇二碳酸酯联产2000吨/年马来酸二甲酯、2000吨/年丁二酸二甲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项目位于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根据第三十一条要求,将首次公示相关内容纳入本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减少为5个工作日,并免予张贴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000吨/年烯丙基二甘醇二碳酸酯联产2000吨/年马来酸二甲酯、2000吨/年丁二酸二甲酯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清水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连丰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昌邑市经济开发区下营化工产业园新区二路以北,新区东二路以东

     现有工程主要内容及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光学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一期+二期工程)、RTO高效有机废气智能化治理装置。光学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工程于2017年4月19日取得昌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一期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批复文号为“昌环验[2017]21号”;光学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二期工程于2019年4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RTO高效有机废气智能化治理装置,于2021年11月21日建成并调试合格投运;现均正常运行。

     六车间:碳酸二丙烯酯生产装置、烯丙基二甘醇二碳酸生产装置废气全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冷凝预处理后进入RTO处理系统处理,通过DA005(P1)排气筒排放。八车间:间(对、邻)苯二甲酸二丙烯酯生产装置废气经冷凝回收未反应单体后,回收废气与与烯丙醇回收废气合并进入RTO系统,通过DA005(P1)排气筒排放。五车间:投料、配碱、包装废气先经过布袋除尘预处理,再进入RTO系统处理;抽真空废气系统气相废气通过管道密闭输送,经二级冷凝后与布袋除尘废气合并进入RTO处理,通过DA005(P1)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库房整体负压集气,收集的危废库废气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废气一起进RTO处理,通过DA005(P1)排气筒排放。

     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的工艺废水、化验废水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放水、过量的蒸汽凝结水混合后经“一企一管”管网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下营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

     在建工程主要内容及环境保护情况:光学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三期工程)正在建设。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化验废水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放水、过量的蒸汽凝结水混合后经“一企一管”管网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下营污水厂)进一步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厂区预留用地新建车间,车间占地面积2765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新购置酯化釜、脱醇釜、薄膜蒸发器、换热器等生产设备241台(套)生产烯丙基二甘醇二碳酸酯联产马来酸二甲酯、丁二酸二甲酯。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烯丙基二甘醇二碳酸酯、2000吨马来酸二甲酯、2000吨丁二酸二甲酯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清水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山东清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0536-786710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盛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玉清东街以南、玉泉路以东清馨园第三孵化器—玉清大厦90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815361021

     四、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及链接途径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根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咨询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hTpaXZH2OUpzg1uJpaYQg?pwd=1tnz,提取码:1tnz。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山东清水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hTpaXZH2OUpzg1uJpaYQg?pwd=1tnz,提取码:1tnz。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可同山东清水化工有限公司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可根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或将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0536-7867108

     邮箱:qingshuihuagong@163.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山东清水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